如何避免進出口貨物申報超時?超期未申報會有哪些影響?
| 更新時間 2024-12-04 08:00:00 價格 100元 / 件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3128845603 聯系人 詹經理 立即詢價 |
進出口貨物申報的時限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海關申報。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的收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有關貨物應當自運抵指運地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指運地海關申報。
出口貨物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二十四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
二、特殊申報模式的時限要求
提前申報:
經海關批準,收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可以在取得提(運)單或者載貨清單(艙單)數據后,向海關提前申報。在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等已確定無誤的情況下,經批準的企業可以在進口貨物啟運后、抵港前或者出口貨物運入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前3日內,提前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集中申報:
經海關備案,對于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等時效性較強的貨物,危險品或者鮮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長期保存的貨物,以及公路口岸進出境的保稅貨物等,可以適用集中申報通關方式。收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可以自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個月內向指定海關辦理集中申報手續。兩步申報:
在“兩步申報”通關模式下,企業可以分概要申報和完整申報兩步進行分別申報,但兩者均需在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完成。概要申報可以實施“提前申報”。
三、特殊貨物申報的時限
無代價抵償貨物:
應在原進出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且不超過原貨物進出口之日起3年,向海關申報辦理無代價抵償貨物的進出口手續。租賃進口貨物:
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應在申報租賃貨物進口時辦理納稅手續。分期支付租金的,應在申報租賃貨物進口時,按照當期應當支付的租金辦理納稅手續,并在后續每期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前向海關申報辦理納稅手續。租賃期滿后,應在30日內向海關申請辦結監管手續,如需留購或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后的第30日前辦理相關手續。出口退運貨物:
因品質或規格原因,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進口申報手續時,應提交相關單證和證明文件。經海關確認后,對復運進境的原出口貨物不予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
四、超期未申報會怎樣?
超過規定時限未向海關申報的,海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辦法》征收滯報金。因此,建議相關企業和個人嚴格按照海關規定的時限進行申報,以避免不必要的費用和麻煩。
深圳中外港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提醒:請廣大進出口企業和個人務必遵守海關規定,按時申報,避免超期未申報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不必要的麻煩。同時,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幫助,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的指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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