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運,如何申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
| 更新時間 2024-12-04 08:00:00 價格 100元 / 件 聯系電話 0755-25108873 聯系手機 13128845603 聯系人 詹經理 立即詢價 |
一、出口貨物退運要求
企業在辦理貨物退運時,需遵循以下要求:
退運貨物需是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需要退運出、進境的貨物。
退運貨物需是原進出口貨物,保持原狀,且符合海關相關監管規定。
根據海關規定,滿足一定條件的退運貨物可申請免征或退還進(出)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
二、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
當企業需要辦理出口貨物退運且已補稅(未退稅)時,需向海關申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以下是申請步驟:
準備申請材料:包括退稅申請書(企業自行出具)、收發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議、稅務機關重新征收國內環jieshui的證明(如適用)等。
登錄電子稅務局:通過電子稅務局的“證明開具”模塊,選擇“開具出口退(免)稅證明”中的“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開具”功能。
錄入退運貨物信息:在電子稅務局中,按照要求錄入退運貨物的相關信息,包括口岸代碼、口岸名稱、進貨憑證號等。
提交申請:確認信息無誤后,提交申請。海關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核,并在一定時間內出具已補稅(未退稅)證明。
三、常見問題解答
Q: 哪些情況不適用“退運貨物”的貿易方式?
A: 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手續前退運的貨物、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退運、加工貿易設備退運、“租賃不滿一年”退運的貨物、“免稅品”退運出境、出口加工區內設備退運出境以及進出口無代價抵償的貨物被更換的原進口貨物退運出境等情況不適用。
Q: 如何判斷退運貨物是否符合免(退)稅條件?
A: 退運貨物需滿足三個條件:因品質或者規格的原因、進(出)口貨物自進(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跨境電商商品為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貨復運進(出)境。
四、深圳中外港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提醒
企業在辦理出口貨物退運時,務必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并按照海關要求進行申報。同時,關注相關政策法規的變化,及時更新操作流程和單證資料,以確保退運過程的順利進行。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幫助,請隨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的咨詢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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